第四章 脱离黎家 (6 / 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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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她的理由是夥同欺诈、串通胁迫他人签订不平等合约牟利,并造成对方人身伤害。
和她一起被告的,还有黎云熙的经纪人陈志鑫,以及那家娱乐公司,也就是她的“同夥”。
黎家,
黎云梦得知这个消息,哭得梨花带雨,大喊冤枉。
“我好心给妹妹找的公司,怎麽就变成合夥欺诈了呢!”
“合同是妹妹自己签的,她自己不看清楚,跟我有什麽关系啊……”
黎家人也很生气,让黎云熙回家捱骂。
与此同时,网络上也再次掀起对黎云熙的谩骂cHa0。
#白眼狼黎云熙
#好惨一梦梦
#无脑熙熙公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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